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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交警大队着力净化辖区交通环境
发布日期:2016-04-01 10:21 来源:《吕梁日报》 作者:晋绥基金会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打造“平安畅通县区”和谐出行环境,兴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完善措施,紧抓落实,采取积极措施,严查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从治“乱”入手,强化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大队首先从治“乱”入手,开展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掉头和“马路市场”的整治力度,充分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对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坚决采取拖车措施,严格依法实施上限处罚。二是采取“两个”相结合,严惩农村交通违法。在搞好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大队采取定点检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法,在辖区乡镇集市、乡镇公路和城区出入口、市场以及一早一晚等重点地段和时段,对车辆无牌无证,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进行重点查纠。特别是针对夜间摩托车驾驶员易酒后驾驶的情况,合理调配警力,加大夜间查控力度,依法从严处罚,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绝不放行。三是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严处重点违法。大队针对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四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严查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对无牌无证、挪套号牌、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建立管理台帐,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和区域的管控力度,杜绝无牌无证、挪套号牌和报废车上路。(本站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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