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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良臣传---为官清正廉洁

发布日期:2017-10-23 16:04    来源:《孙良臣纪念集》    作者:樊润德
为官清正廉洁
    民国三年(1914),孙良臣参加了山西省辛亥革命以来的第一次普通文官考试,结果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随后分配到阳曲县担任区长。
    阳曲县地处省城近郊,一部分地主兼资本家对老百姓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孙良臣到任以后,首先处理了一起资本家与劳工的债权纠纷案。在他管辖的范围内有一个姓栗的商人,他在农村不仅占有大量的土地,每年出租放贷,剥削农民的血汗;同时,在阳曲县城开设了一座纺纱厂,用廉价雇佣了一部分女工,给他受苦赚钱。可是工人们所赚的廉价工资,他一拖再拖,总是不能如期发放,因此激起了民愤。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一次他的工厂失火了,把一部分机器和棉纱烧毁。这个姓栗的资本家对工人进行发难。宣布工厂停产,所欠工人的工资全部拖欠,分文不给。为此,广大工人到处伸冤告状。因为姓栗的把各处官吏买通了,因而有冤得不到昭雪。孙良臣到任后,接到群众举报,他派人对案情进行了调查核实,证明群众的举报是真实的。于是他传唤当事人。岂知,姓栗的一再诬陷工厂失火是工人故意纵火所致。孙良臣说:“工厂失火和你不给工人发工资是两码事。失火归失火处理,工资归工资。现在首先要你把所欠工人的工资一次偿还,分文不能拖欠!”姓栗的不服判,他说:“你给我审不清失火案,我就不能发放工资!”孙良臣见他耍赖,把他临时拘押起来,派人抄他的家,将所欠工人的工资当着他的面给工人发放。然后,把他送交县司法部门处理。
    从此以后,在阳曲县传出一句话:说阳曲县来了位“铁面包公”,人们有什么冤屈事都可以去找他。对此孙良臣不以为然,他继续秉公办事。旧社会在一个地方作官,无非是向群众摧粮要钱,上下打典,敲诈勒索。对于群众的疾苦一般不愿插手。孙良臣不是这种想法。他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豆腐!”我出生在偏僻山村,受过贪官污吏的盘剥,对他们深恶痛绝。如今我当了个“品外官”就忘了刚刚吃过的苦头,岂不是和那般害人之马同污合流了。”孙良臣多次告诫随从:“要处处为老百姓办实事,哪怕是芝麻大的小事,也不能推出门外置之不理!”孙良臣在阳曲县当了一年半区长,不知为群众办了多少实事。在他调离阳曲县时,许多人上疏挽留他继续在阳曲县工作。
    随后,孙良臣调平遥、方山、山阴等县担任区长。在太谷县担任县佐。不管调到哪里工作,他都是一视同仁,秉公办事,不吃请,不受贿,不走邪门歪道。他坚持正义、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一丝不苟的精神有口皆碑。他在阳曲、山阴县当区长,孤身一人既不带家眷,也很少带随从。在任期间,每天生火烧水,洗衣服,打扫卫生都是他一人包揽,从不用人帮忙。他本来薪水很少,但经常要接济穷人。不管谁,只要张了口,除非他手头分文不着。只要有一文钱,他也会掰开来,大家共同分享。1924年前后,调他到平遥县担任区长时,为了让孩子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接受友人的建议,将家眷接到平遥县暂住了一年有余。
    在平遥县任职期间,很多人求他办事,别看这个小小的“从八品官吏”,在当时求情行贿的人却屡见不鲜。有一次,他把一个地痞恶棍抓起来要严加惩处,这个恶棍在当地有势力。不少人向区长求情,并偷偷送来礼物。孙良臣秉公执法,他向求情的人说:“为官要清正,决不能贪赃枉法,包庇罪犯!此人作恶多端,残害乡里,鱼肉人民。不严处不平民愤!打击犯罪也是为了教育群众……”经过孙良臣的耐心说服教育,求情的人自动离去了。孙良臣居官不傲,始终以普通老百姓待人。他在外地当区长,一次骑马带随员回乡省亲。家中给他们备办了酒饭,他让马伕坐首位,当主客。马伕推辞不受。他说:“别客气!你到我家吃饭,礼应以主客相待。”
    孙良臣在旧社会为官十几年,一直是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他没有行过一次贿,也没有收受过任何人的礼物,生活很清贫。他从平遥离任时,很多人准备为他送行。他们以为孙良臣在乎川当了几年区长,一定有不少积蓄。有人赶着大车牵着高头大马,要给他搬家。然而,都被他婉言谢绝了。临走的时候,只雇了一头毛驴就把全部家当给搬走了。
    孙良臣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他不喜欢阿谀奉承,也不会拍马屁。他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敢言直谏,从不掩饰自己的观点,也不怕别人说自己的坏话。他在太谷县担任县佐时,协助知县办理日常事务。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浮夸,不邀功,不假报成绩,和县太爷形成鲜明的对比。县太爷好大喜功,常爱吹捧自己;孙良臣不同意他的做法,经常和他唱反调。这样一来,两人的关系越闹越僵局。最后,孙良臣自动告退,请病假回故里休养。
    来源:(远方出版社《孙良臣纪念集》)1999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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