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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传略--第十章面对史无前例的灾难(四)

发布日期:2016-08-30 14:55    来源:《林枫传略》    作者:穆欣
 作者 穆欣
他将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林枫带着垂危的病体在1972年出狱,多亏阜外医院里有一些正直善良的医生、护士和工人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对他精心治疗和护理,使他的生命延长了五年。但是他们无法治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对他所造成的致命创伤。1977年9月29日,林枫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由于“四人帮”的阻挠拖延,林枫蒙受的冤屈生前未能得到彻底平反,含冤离开了人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对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加给林枫的罪名已经统统推翻,彻底予以平反昭雪。1979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党校委员会做出《关于林枫同志问题的复查结论》。结论根 据确凿的事实,逐条驳斥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林枫的诬陷,认为“林枫同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是认真贯彻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的,在东北工作期间与林彪作过斗争。”结论指出:“根据上述情况,说林枫同志‘伪造历史,混入党内’和‘长期执修正主义路线’,是对林枫同志的诬陷。对林枫同志的逮捕审查,施行逼供,纯属冤案,应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撤销1966年12月武葆华等人以斗争林枫同志大会名义撤销林枫中央党校校长和党委书记职务的报告。建议中央撤销中发【66】616号文件和1975年原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办公室《关于林枫同志的审查结论》。推倒强加给林枫同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销毁审查期间一切诬蔑不实之词的材料,为受到牵连的家属,子女消除影响。”这份《审查结论》报告中共中央后,中央批复同意。1984年7月1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曾又发出《关于林枫同志入 党时间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
    1977年9月林枫同志逝世后,中共中央党校委员会于1979年7月23日做出了《关于林枫同志问题的复查结论》,业经中央批复同意。《复查结论》指出:说林枫同志“伪造历史,混入党内”,是对林枫同志的诬陷。根据林枫同志“七大”代表登记表和彭真、张柏园同志写的材料,证明林枫同志是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文化大革命”中对林枫同志逮捕审查,施行逼供,纯属冤案,应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林枫毕生献身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在中国革命各个历史时期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一生光明磊落,忠贞不屈,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敌斗争英勇顽强的傲骨雄姿,受到人民群众无限尊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强加给他的一切恶毒的诽谤、诬陷,都无损于林枫的英名,反使他的正直形象在人们心目中更加高大。林枫在革命斗争中的光辉业绩,必将永远铭刻在人们的记忆里。

本站编辑:姚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