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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传略--第八章 致力于东北民主建政(五)

发布日期:2016-08-27 17:21    来源:《林枫传略》    作者:穆欣
作者 穆欣
既坚持原则,又团结同志
    林枫经历过多次党内的斗争,有时他处于一个地区的主要领导地位,有时处于被领导地位,有时处于顺境,有时处于逆境,有时承担来自各方的压力。但他始终都是以党的利益为重,有纯洁的党性,把个人的得失置于脑后,保护党的干部。不论何时何地,涉及党内的争论,他总是不卑不亢,在原则问题上毫不让步,坚决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同时尽量照顾大局,照顾全党的团结。他不但自己正确地对待党内斗争,同时教育干部要有分析头脑,不能把党内斗争看得太简单了,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团结同志。
    在东北地区的解放和发展过程中,经历过错综复杂的党内斗争。初到东北时期,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形势瞬息万变,林枫进行工作是不容易的。在当时党内争论的一些问题上,他有他的见解。
当时林彪态度傲慢,常常搞“一言堂”。到东北局开会,会上就只许他一个人说话,对东北局的工作乱加指责,不让别人发表不同意见。1946年3月8日,东北局在抚顺开会检查工作。会上又只林彪一个人讲,“横挑鼻子竖挑眼”,净是批评东北局,自己不作任何自我批评。林枫忍不住,当场对林彪说:“这是东北局的会议,怎么就你一个人讲?”林彪指责往农村分的干部少,林枫说来的少,就来一万多人。这是当时的实情。林枫会后思索:“大概这一下惹了祸,”回到家里,一见郭明秋就说:“我今天对林总提出了不同意见,干部就来了那么多嘛!这是党的会议,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嘛!”以后果然遭到林彪的嫉恨,对他百般排挤报复。他在这种情况下不再讲话,是以大局为重,维护党的团结。以后,当他对高岗的错误有所觉察时,一方面对领导层的分歧、争论守口如瓶,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另一方面他要求在自己身边工作的同志,办事、待人都要从正 确原则出发,精细地处理问题;同时决不为各种现象所迷惑。
    据曾在东北局西满分局工作过的张平化回忆:“1946年夏,我正带领一个工作组在讷河县搞土改试点,……东北局召开群众工作会议,要我去参加。当我赶到东北局时,会议已经开始了。当天下午就要我在会议上汇报西满的群众工作情况。在结束汇报时,讲了这样一个观点:我在实践中体会到,东北的农民,尤其是贫农和雇农,受着地主和汉奸的重重压迫,苦大仇深,要发动起来是比较难的;但一经发动起来,组织起来,是坚决勇敢,很有战斗力、很可靠的。不料林彪聚精会神地听完我的汇报后,立即找我个别谈话。在谈话中林彪反复质问我:你这种观点是从哪里来的?是谁跟你说的?……最后他还心怀叵测地问了我一句:是不是彭真同志跟你说的?问得我莫名其妙,又可笑又可恼。我说我已经讲得很清楚,我的观点是从土改试点的实践中来的,是从群众中来的。不需要也不可能由别人口授给我。这次谈话就这样不欢而散。林彪这次气势汹 汹 地对我提出‘质问’,使我感到问题不小,‘丈二的菩萨摸不着头脑’。因此,不得不去访问林枫同志。林枫同志说:‘你不了解,东北局对农民状况的分析是曾有不同意见的。林总曾提出,东北农民和关内农民不同,由于伪满政府和国民党的欺骗宣传,东北农民对我党不信任,因此我党对东北农民也不能依靠。对于这种提法,大多数同志都不同意,看来你也不同意的。对这样重大的政策性和理论性的问题,应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大家多做调查研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人们的思想终归要由不统一到统一的。’林枫同志这些话很明显是引导人们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实践和认识统一的基础上,加深对党的理论和政策的理解。”
在实际工作中,林枫一直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领导群众运动,并明确指出那种不相信东北群众、认为他们不能依靠的观点是错的,站不住脚的。1946年春,林枫在吉辽省委、东满军区直属单位党员 干部会议讲话时,曾经针对林彪散布的错误观点,未指名地眦评说:“有人说,东北人见人那样恭顺,简直成了羔羊,太驯服了。认为这是表面的看问题,东北人民并没为真正成了羔羊,而没有火气。如果真没有了火气,那抗日联军的14年苦斗,也没法来说明。他是要看政府和军队的态度的。所以在目前,我们贯彻争取优势的方针,只有发动起群众来才有依靠,才能巩固,如果放松了这一步,军队也不会是坚强的,政府也没有力量。所以工作中心立当放在发动群众,而发动群众的中心是反奸清算肃清敌伪残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新面目的东北来。”
    以后群众斗争的实践也证明,林彪说东北农民不能依靠的观点是错误的。张平化说:“经过自己在西满地区、哈尔滨市郊区,从清匪反奸、减租减息到土地改革等一系列农民运动的切身体会,更坚定地相信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以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路线,不仅适用于关内,而且适用于全国。”事实虽已粉碎了林彪的谬论,可林彪并不认输。到了“文化大革”期间,却加给张平化一个“反对林副主席”的莫须有罪名,煽动些不明真相的“造反派”来打倒他。而强加在林枫头上的,是更严重的“罪名”,诬陷他和彭真、吕正操是什么“桃园三结义”,结伙反对林彪。因此,对林枫的迫害也更加残酷。张平化将林枫和林彪的思想、作风加以比较之后说:“对于这件事情,林枫同志显示出一种宽宏大度的思想作风,既坚持原则,又循循善诱,以提高同志的觉悟,加强党的团结。这种风度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①
    实际上1947年秋天以后,林枫就专做政权工作了。在东北工,他曾先后受到林彪、高岗的排挤。高岗排斥、打击林枫不是在个别问题上,而是用宗派的观点,把林枫视为异己,给他制造困难,有时甚至指桑骂槐地公开打击他。19 51-1952 年“三反”、“五反”运动中,高岗就企图陷害林枫,由于林枫处世正气浩然,办事光明磊落,为许多同志所称赞,高岗才未能得逞。高岗经常散布流言蜚语,造谣中伤。而林枫尽管身处逆境,仍然任劳任怨,团结同志,埋头苦干,做出了令人信服、有目共睹的工作成绩。他以党的利益为重,从不计较个人恩怨。他胸襟坦白、顾全大局,处处表现了坚强的党性,是维护团结、遵守组织纪律的模范。
    1953秋冬,高岗反党事件暴露。在1955年3月30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通过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中指出:“高岗的反党活动已经有相当长久的历史。根据1954年2月召开的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前后揭发出来的事实证明,从1949年起,高岗就以夺取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力为目的而进行阴谋活动。他在东北和其他地方制造和散布很多污蔑党中央和吹嘘自己的谣言,在同志中挑拨离间,煽动对于党中央领导同志的不满,进行分裂党的活动,……在东北地区的工作中违反党中央的政策,竭力降低党的作用,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把东北地区当成为高岗的独立王国……”
    至于高岗进行反党活动的根源,周恩来于1954年2月25日在中央召开高岗问题的座谈会上说:“高岗之所以进行分裂党和企图夺取党和国家权力的阴谋,是有他的思想根源、社会根源和历史根源的。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高岗虽有其正确的有功于革命的一面,因而博得了党的信任。但他的个人主义思想(突出地表现于当顺利时骄傲自满、狂妄跋扈,而在不如意时,则患得患失、消极动摇)和私生活的腐化却长期没有得到纠正和制止,并且在全国胜利后更大大发展了,这就是他的黑暗的一面。高岗的这种黑暗面的发展使他一步一步地变成为资产阶级在我党内的实际代理人。高岗在最近时期的反党行为,就是他的黑暗面的发展的必然结果,同对也就是资产阶级在过渡时期企图分裂、破坏和腐化我们党的一种反映。……”周 恩来还指出:“从高岗的事件中应该吸取的教训是:一切骄傲情绪、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小团体主义、分散主义、地方主义、本位主义都应当受到 批判。‘军党论’的荒谬思想必须肃清。个人主义野心家必须防止。党内非法活动必须禁止。宗派性的干部政策必须反对。独立王国的思想必须消灭。党的统一领导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必须坚持。党内民主及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发展,党内任何干部必须无例外地受到党的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必须确定。马列主义的教育必须加强。”
    中共中央为揭发批判和解决高岗的问题,1954年2月及时召开了党的第七届四中全会。这年春天,东北局召开高级干部会议,传达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揭露高岗反党事件。中共中央派周恩来、罗瑞卿到会作指示。周 恩来以旺盛的精力,作了连续十几个小时的报告,详述高岗反党活动的情况。主持这次会议的林枫讲话时沉痛地指出,高岗反党事件给全党的最大教训就是败坏了共产党人的党性。与会者大都知道,林枫先后受过林彪、高岗的多少窝囊气,他却没讲一句泄私愤的话。不但在会议上、在个别谈话中他也以顾全大局的海量,把党的利益看作高于一切的精神,对犯有错误的同志进行帮助,讲清团结起来、做好工作的道理,使大家异常感动。
    林枫曾经长期从事地下工作,养成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的秘密的习惯。进入东北初期特别是在高岗主持东北工作期间,大搞“一言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一些正派干部遭到不应有的打击。高岗多次散布“东北特殊论”、“东北先进论”、“东北一贯正确论”,把东北当作独立亡国,在某些重大政策上,抛开中央,自行其是,在这种艰难复杂的情况下,林枫坚韧镇定地维护党的利益,不说无原则的话,不做无原则的事。当时在林枫身边工作的干部,对林彪、高岗的骄横跋扈和东北局在如何贯彻中央的指示上所存在的分歧,有的人有些感觉,有时在处理文件或实际问题时看到一些不理解的情况,向林枫提出疑问。凡是牵涉领导人之间有不同意见的,林枫从来不作正面答复。希望他能有所解释时,他只以“有争论”三字作回答。这种情况说明,林枫非常珍视党内的团结,遵守党的纪律,即使在领导之间有重大的意见分歧,也从不向外人透露。中共七届四中全会解决高岗问题的时候,在北京开会期间,中央发给林枫的文件,都注明本人亲收,不许秘书代拆。林枫在京开会时间甚久,一直没有把高岗的事透露给随行的秘书。直到乘火车返回沈阳的路上,开始考虑并将着手召开会议传达中央会议精神的时候,林枫在火车上才对秘书说:“高岗犯了错误”。他对保持党的机密,一向是如此遵守纪律的。林枫所表现的高度觉悟和纯正的党性,给人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在对高岗反党事件的善后工作中,尤其是对待当时在高岗间题上犯有错误的干部,林枫一直是宽大为怀,坚持党的“惩前毖后,冶病救人”方针。当时有些曾受过高岗压制和打击的干部有些怨气,这是可以理解的。林枫认为,既然高岗的错误从根本上破坏了党的原则,我们处理高岗问题就必须按原则办事,绝不能违背党的原则,特别是处理干部问题更应当如此。他耐心地说服仍有余愤的同志,勿为已甚,耐心引导犯错误的人改正错误。这一点也令人为之叹服。当时在东北工作的许多同志,都亲身体会到林枫对待犯错误干部的一片真诚。对个别过去反对过自己并被历史证明犯了错误的人,林枫也没有借机报复的想法,充分体现了他的无私与海量。即使是错误严重的干部,也绝不一棍子打死,而是安排适当的工作,给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为人民工作的机会。在高岗事件中受到处分的同志,后来又都重新担起党的各种重任。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迫害干部的历史教训,更显出林枫在处理这些事情上的正确与无私。
    正是这样,林枫具有共产党人应有的博大胸怀。对待犯有错误的同志,他总是持宽厚态度,从来不赞成整过头。他说,过了火,伤了同志对党的感情,就无法挽回;留有余地,使犯错误的同志自已想通改正,恰恰对党有利,对团结有利。人们看到,在平素召开的一些会议上,他对人也有批评,有时还非常严格,但总是心平气和,以理服人。他对犯了错误的干部,善于运用婉转的语气和方式,既批评了人,又使人心悦诚服,并不反感。看到有的同志心胸比较狭窄,不能容人,他还曾从史书上摘引这样的话劝勉:“水至清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小人情伪,君子岂不知?以大度容之,则庶俱济。”他还多次指出,共产党员要有海量,要以最大多数人民的高利益作为自己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作为决定自己的言行的根据,而不应当斤斤计较个人的荣辱得失。在这方面,他的党性堪称典范。
    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的决定。7月21日,在东北行政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林枫传达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决定,提出了撤销东北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省市建制的方案。会议一致拥护中央的决定,通过了林枫代表东北行政委员会提出的实施方案。8月1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宣布撤销。中央决定林枫调往中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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