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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传略--第八章 致力于东北民主建政(一)

发布日期:2016-08-27 15:50    来源:《林枫传略》    作者:穆欣
作者 穆欣
“脱离群众就是最大的官僚主义”
    1946年8月,林枫主持在哈尔滨召开的东北各省代表联席会议,选举产生了东北最高政权领导机关——东北各省行政联合会办事处行政委员会(10月16日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林枫当选为主席。1948年春天,经中共中央东北局向中央建议,党中央同意,林枫任东北局常委,不再担任组织部部长(东北局组织部部长改由张闻天担任),专任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专做政府工作,直到1954年6月调到中央。在此期间,他对东北民主建政工作,明确坚定地执行了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
    在1947年8月和1948年8月,林枫先后主持召开两次东北行政会议,专门讨论东北解放区民主政权建设问题。1947年12月3日和23日,他又主持召开两次东北行政委员会常委会,着重讨论东北解放区政权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和干部作风等问题。
    关于东北解放区政权的性质,林枫在东北行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东北解放区民主政权的性质是工人阶级(以共产党为代表)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各革命阶级联合的新民主主义政权。”接着,对此加以说明:“东北解放区民主政权是以土地改革为基础,反美反蒋的民主政权,它包括各民主阶层,即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开明士绅。东北解放区民主政权,仍贯彻执行‘三三制,政策不变,但‘三三制’的内容和抗日时期比较有某些不同,参加民主政权的最低标准应是不反对土地改革,民主政府的工作人员,应是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对于伪满官吏的基本方针应是清洗。对于我们所需要的下层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经过严格考察,可以选择使用,并应加强对于他们的领导与教育。”1949年1月,林枫又在东北民政会议上指出:“从性质上来说,在建政领导上必须坚决掌握以工人阶级(以共产党为代表)为领导与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基本方向。而在乡 村中的区村政权,则基本上是工人阶级所领导的农民政权,必须以贫雇农为骨干,巩固地联合中农。”
    关于民主政权的任务,林枫在东北第一次行政会议上讲道:“东北解放区民主政权当前的总任务是:积极组织力量,巩固和扩大东北解放区,争取东北爱国保田自卫战争的胜利,并准备担负支援全国爱国自卫战争的任务。”随着东北解放区战争的胜利进展,东北解放区日益巩固与扩大,政权工作的任务,也发生了变化。适应这种变化,林枫把生产建设作为中心工作。他在东北第二次行政会议上说:“目前政权工作的中心任务是生产建设支援战争,是组织群众,领导群众,把东北解放区的生产建设在现有水平上提高一步。只有恢复与发展生产建设,才能长期有力地支援革命战争,才能改善解放区人民的生活,才能给民主政权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关于组织机构问题,林枫说:“各级政权机构及其编制,应按照三个原则办理,就是要精简、按需要和有重点。目前政权的组织机构是应当加强了,有些组织也应该建立与健全起来了,但是要反对铺张,反对形式主义和平均主义。各级政权的组织机构,编制大小,部门多寡,不能干篇一律,应按各地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要而定。并应根据任务,有重点地增强部门。”同时指出:“政府组织机构必须统一合理。现在有些机构既不统一又不合理,叠床架屋,各搞一套。不符合精简原则,浪费了人力物力,增加了很多麻烦。”
    关于干部问题,林枫在东北第一次行政会议上说:首先,要以省为单位进行一次干部调整,使每个干部都站在适当的岗位上。其次,应该考察与鉴定干部。再次,是采取办训练班或干部学校的式,大量培养土生土长的本地干部。他强调说:“东北干部来自各地,这是我们的好处。我们应该有气魄借此综合全国各地好的经验好的作风,但要防止山头主义,抵消力量。同志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应有高度的政治原则性和革命者的政治风度。要生活在浓厚的政治气氛里,而不是庸俗地斤斤计较于个人的生活地位,甚至于互相排斥闹小团体主义等等。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继续不断地提高自己,帮助别人,增强团结,改进工作,建立与发扬为东北人民服务的朴素踏实的工作作风,扩大与巩固为东北人民所需要所拥护的民主政权。”在干部使用上,林枫知人善任,对栗又文的安排就是最好的例证。栗又文曾任张学 良的上校秘书,对推动西安事变起了一定作用,他在原东北军有很好的声誉。林枫提议他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和东北人民政府秘书长,做林枫的助手,对团结东北各方人士,加强东北人民政权的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
    林枫特别重视区村政权建设,区村政权和人民群众直接联系,是我党联系人民的根本环节。他在东北第一次行政会议上说:“村政建设是政权建设的基础。”“必须选举政治上纯洁,为人正派的好干部组织村政府。”“政权必须掌握在群众利益的代表者手里。”
    林枫在政权建设中着重抓了民主政权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经常强调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反对一切不良倾向。1948年8月7日,他在东北政委会第二次行政会议的总结报告中,专门讲了政权工作的作风问题。他说:“东北解放区的政权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权,但是我们的环境并不是完全新的,而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社会,凡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东西不能不给我们以影响。而且在政府的工作人员中,其思想、习惯、作风、成分又是各种各样的,很不纯的。因此怎样使我们的政权成为名副其实的新民主主义的人民大众的政权,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了。必须深刻认识这一点的重要性及其严重意义,必须深刻认识,建立一个完全新的革命的政权作风,将是一个经常的思想斗争过程。”
    “怎样才能使我们的政权作风,截然不同于过去的官僚主义机关呢?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三点:(一)必须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也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特别是政权工作中的共产党员,要防止任何向党闹独立性、向无产阶级闹独立性和逞个人英雄好汉的现象。他要既能坚持党的独立主张,又要善于和一切党外民主人士和革命阶级合作。因此他的责任更大,更要熟悉和掌握党的政策,服从党的领导。(二)必须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既然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因此经常要反映群众的要求与了解其情况,注意群众对政府的各种意见。政府必须真正是给人民办好事的,群众才支持政府。政府的力量,就在于和群众的联系密切并为群众所支持,脱离群众和不为群众所需要,就是最大的官僚主义,我们必须坚决反对这种官僚主义。(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人民大众政权的建立,不要幻想是和和平平的,除了对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官僚资产阶级斗争外,还要经常进行内部的思想斗争,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贪污腐化、欺压群众等坏现象,更应该坚决反对。要强调反对对一切坏现象熟视无睹不进行思想斗争的自由主义。”同时指出,“应该加强政权干部的理论学习与政策思想,提高其独立工作的能力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还须“加强业务学习,提倡各有专长。特别是领导生产建设,不懂业务更不行。”
    在政权工作中,怎样才能把领导工作做好呢?林枫在总结报告中说:“第一,必须抓住中心工作,并做到有实际的结果。政权工作杂,事务多,要把工作做好,抓住中心最要紧。掌握了中心之后,允要组织力量,及时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纠正缺点错误,一直做到有实际的结果。东北的交通是方便的,哈尔滨到齐齐哈尔600里路,不到一夜的时间就可到达,上来下去都很方便,不可以为一个指示命令照例划行后印发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指示、命令、条例、章程等等,都是需要的。除此而外,还要多和下面取得联系,多检查多看实际情况。
    “第二,必须把调查研究工作与总结工作建立起来。一个省至少要了解几个区,一个县至少要了解几个村,对它们作一番透彻的调查研究,人民的生活到底怎样?负担力怎么样?生产力怎么样?群众的思想情绪怎么样等等。在一定的时期要很好的总结工作,到底做了些什么工作?好事若干,坏事若干,如果不调查,不研究,不检查,不总结,就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态度。
    “第三,要建立制度,要使工作科学化。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某项工作由哪个机关负责,由哪个人负责,什么时候完成,都应具体规定。要有奖惩制度,不仅包括贪污腐化问题,而且还要包括工泎纪律在内,好的奖,坏的罚。要建立报告制度,各省政府每两月要给行政委员会一次综合报告。要建立检查制度,要执行纪律,反对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状态。
    “第四,要提高原则性。要按政策法令办事,要按组织原则办事,要根据革命的和人民的利益办事,反对对个人的利益斤斤计较,闹无原则纠纷。有的同志不安心做政府工作,以为政府工作降低了自己,这是错误的。一般地说,很多政权工作人员,不是大才小用了,而是负担过重了。事实上我们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好,还没有下手去做,我们必须兢兢业业,必须临事而惧。最要紧的是能够迅速地反映群众的情况和意见,了解群众的情绪和需要,逐渐提,高群众觉悟,适当改善群众生活,发展工业农业生产,加强支援战争力量,以争取人民民主革命在全国的胜利。”
    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和对不良倾向开展斗争,这三个问题是林枫在政权建设上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他说:“党的基层党委要在组织上保证政府政策法令的执行,下级党委对上级政府的决定与指示,应该像对上级党委的决定与指示一样的尊重与执行,要使党员成为遵守政府政策法令的模范。”“党政工作上的分工,就是要做到加强党对方针政策的领导,就是要做到政府的工作交给政府去做。”关于群众路线问题,他说:“整个民主政权的建立及其工作都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无论政策、法令、法律、制度、组织形式、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等,都应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果我们能经常根据这一条办事,基本上是不会错的。”他还反复强调,新政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林枫主持东北人民政府工作,要求非常严格。经常教育大家,政府的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不能做官当老爷,不能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损公利己。要廉洁奉公,艰苦朴素,遵纪守法。林枫不仅对同志们提出严格的要求,而且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他身为东北行政领导人,从不摘特殊化。平时生活俭朴,外出时也是轻车简从,不翁地万添麻烦。当时在东北工作的关梦觉教授回忆,有过这样一次邂逅:“1948年夏,有一天,我在齐齐哈尔街头突然 遇见了林枫同志,他带几个人正从南向北走来,一打听,才知道他是乘火 车来西满视察工作的,未惊动任何人,就从车站步行 十来里路走 到城里。我算是第一个认出他的人。陪他到(黑嫩省)省政府大楼休息。     我想,林枫同志以普通劳动者出现,真是一个人民的好公仆啊!”在林枫的教育引导下,政府机关树立了良好的作风,为各级人民政府做出了榜样。
    在1948年至1950年左右一段较长的时间里,中央着重抓“民主建政”工作,其主要内容是抓召开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在期间,林枫付出很大精力,亲自抓了这项工作。1948年1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召开民政会议,林枫作总结时特别提出:“关于人民代表会议问题,应该很好地在群众中进行宣传教育,干部也应该艮好了解。人民代表会议是人民自己管理自己的生活的组织,但不仅是组织形式问题,而且是政权性质问题。乡村中很多工作,该通过人民代表会去进行,使之充实活跃。将来政府委员会选后,也不能以为一切交由政府委员办理就可以了,而不很好运用人民代表会。如果这样,则政府委员会也可能形成为脱离群众的官僚机构。对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原则上应由各公民小组产生(本小组也可选外组的人),并应对固定的选民负责。”1949 年8月,林枫在《东北三年来政权工作报告》中,回顾东北地区民主建政工作时说:“今年3月北满各省村选完成,成立了人民代表会议人民政府委员会,进一步巩固了雇贫中农的优势,使农村政权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雇贫农为骨干联合中农和其他革命阶级的政权。今后要继续贯彻人民民主专政方向,各地迅速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在林枫着力领导下,东北地区逐步完成了召开各级的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
    林枫保持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在政府工作中重视调查研究,在政府部门设立了调查研究机构。初时有的同志不大理解,认为调查研究是党委的事,政策研究与政府无关。他们认为应当是党委制定政策,政府执行政策。林枫听到这种反映,耐心地进行了解释,认为这是一种不良倾向,是旧政权思想的反映。他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就是执行政策,也得调查研究。不作调查,不从实际出发,政策是执行不好的。决定成立研究局时,他亲自批准将原北陵东北大学图书馆作为研究局的办公室和干部宿舍;同时亲自挑选了干部,并给研究局规定了主要任务是进行农村调查。他说,由于东北全境解放,东北农村包围城市的任务已经完成。今后全东北的工作重点转向城市。但因有广大农村,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仍占重要地位。林枫特别强调,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村将逐渐由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发展,要对刚出现的三社——土地八股分红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进行调查研究。他说,要提高农业生产力,主要靠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建设主要靠农民自己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不能全靠国家。为了使调研究在理论指导之下进行,林枫规定研究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毛泽东的有关合作社的著作。他还不断地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探讨。研究局的日常工作,由东北人民政府秘书长栗又文领导。林枫为了取得第一手材料,曾亲自选定了沈阳东郊的高坎村作他的“点”。通过这个调查点,他掌握了许多情况。
    林枫主持政府工作中,非常重视法制。东北解放初期,一切都在草创,处于百废待举的情况时,他就领导、督促各部门制定必要的法规。据不完全的统计,在林枫领导下制定的各项条例、规章、制度、通则、办法等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不下百余项。1947年5月6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颁布了两个条例。一个是《东北行政委员会生产节约奖励暂行办法》(共六条),规定对农工业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荣誉奖与物质奖,体现了二者相结合的精神。另一个是《东北解放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共11条),其中规定了对贪污犯适用坦白从宽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诬告反坐的法制精神。在东北行政委员会建立的第二年,各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由于林枫亲自指导制定这两个法令公布实行,可说是当务之急,从而促进了农工业的迅速发展,并对政府工作人员树立了廉洁奉公的准则,对东北解放区的政权建设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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