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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代表团建议:加大吕梁山深度贫困区生态修复力度

发布日期:2019-03-14 10:50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编者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深入吕梁山区调研,充分肯定了吕梁山生态治理取得的成效,对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拔掉深度贫困地区的穷根寄予厚望。
    基于吕梁山区生态脆弱与深度贫困高度叠加、互为因果的实际,建议国家加大吕梁山深度贫困地区的生态修复支持力度,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案由
    加大吕梁山深度贫困地区的生态修复力度——
    ❖ 有利于贫困群众参与生态修复,实现生态生计统筹、增绿增收共赢,确保吕梁山深度贫困地区和全国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 有利于全面加快山西的国土绿化步伐,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筑牢黄河中下游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 有利于补齐生态历史欠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重塑山西转型发展的生态支撑体系。
    ❖ 有利于进一步把生态治理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生态扶贫政策措施,为全国同类地区拓宽走好生态扶贫路径提供借鉴。
   
    1、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将我省10万亩15-25度重要水源地坡耕地、61万亩严重沙化耕地、74万亩移民搬迁区、地质灾害避让区和采煤沉陷区腾退耕地列入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将吕梁山区现有260万亩15-25度陡坡梯田和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2、加大荒山造林支持力度
    我省每年造林450万亩以上,国家安排约120万亩,省本级落实约140万亩,任务缺口在200万亩左右,为确保生态扶贫工作的力度不减,进一步集中力量把生态修复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惠及更多贫困群众,需要国家在任务安排上给予更大的支持。
    3、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
    支持山西在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集体林公益林托管方面创新机制。我省已出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划定5600万亩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结合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积极推进集体生态公益林托管工作。建议以中央财政生态转移支付的形式提高2397万亩集体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增加的部分由省级统筹用于推进集体生态公益林托管工作。
    4、加大对红枣和核桃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的支持
    2013年以来,我省启动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吕梁山区200多万亩经济林产量提升达到50%以上,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的效果明显。建议国家在吕梁山区,以汾州核桃、沿黄木枣主产区为中心,建立国家级经济林高效示范园区,为叫响“山西核桃”“山西红枣”优质品牌给予支持。
    5、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建议实施吕梁山多沙粗沙区专项治理工程,通过在沟道建设淤地坝,推进实施坝滩地整治开发,在坡耕地修建水平梯田,在荒山荒坡营造水保林,在缓坡区大力发展经济林,为贫困群众实现持续稳定增收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和产业支撑。
    6、加大矿山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支持
    建议允许我省在矿区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体制上先试先行,以一定量土地使用权、新增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鼓励社会主体以PPP模式参与生态修复保护,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机制,在修复生态的同时有效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本站编辑: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