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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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绥抗日老前辈高波、崔焕珍子女为烈士陵园捐树

发布日期:2017-11-02 14:53    来源: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基金会
“捐陵园一棵松柏,送烈士一片绿荫”活动动态(68)
晚年时期的高波、崔焕珍夫妇,于山西忻州市家中。 
    近日晋绥抗日老前辈高波、崔焕珍之子高山(高晋川)代表兄弟姐妹,从山西省忻州市给基金会理事杜秀文打来电话,表示要为兴县晋绥烈士陵园捐赠一颗松柏,并在当日就把1500元捐树款汇入捐树专用账户。
    1949年冬,时任行署副主任马林秘书的高波随西北南下工作团进军四川,而他的妻子崔焕珍则带着一双儿女随留守处家属队南下。1960年,高波受到错误处分后,夫妻俩带着孩子们,全家回到保德老家---参加革命的初始地点。
南下前在晋绥时期的高波、崔焕珍与长女高晋里。
南下四川途中
   可是,子女们没有忘记父母对党的热爱、忠诚和坚定的信念,没有忘记父母对晋绥的深厚感情。晋绥儿女晋绥情,一生一世难忘怀。这次捐赠松柏就是对晋绥老区的感恩,对父母最好的纪念和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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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波简历
中年时期的高波、崔焕珍夫妇。
    高波(1920--2000),山西省保德县人。193712月参加革命,19387月任保德牺盟会协理员。同年10月调八路军120师,先后任保卫部干事、司令部警卫连连长兼指导员、锄奸部干事。1940年11月--1943年4月调晋绥公安总局任二科科员兼警卫连指导员。1946年4月任晋绥高等法院院长马林秘书兼审判员。1947年7月--1948年12月,先后在杜心源领导的二分区土改团工作及六分区土改。1948年12月-1949年9月任行署副主任马林秘书,1949年冬南下。
    入川后,高波(右)与战友樊建德(原四川省人民法院院长)合影。
    19501月任成都军管会司法处刑事组长,川西高院刑庭庭长,1952起历任川西高院刑庭庭长兼眉山地区分院院长四川省高院刑庭庭长自贡市法院院长四川省司法厅处长其间,1956年9月--1957年3月在中央党校重庆第七分校学习,1957年4月赴新彊参加审理战犯大赦工作。1960受到错误处理保德县
    1979年平反后任山西省忻州地区检察院第一副检察长,1983年离休。
崔焕珍简历:
崔焕珍与长女高晋里、长子高晋汾在南下前。
    崔焕珍(1918--2009),山西保德县人。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12月入党。历任保德妇救会区县领导,后调晋绥邮政总局任机要员。1949年南下,任机关家属队长。1950年起历任省监狱女监典狱长,院办机要秘书,无线电机械学校人事科长,忻州地区检察院处级检察员。

 

资料照片:高波之子高山 
本站编辑: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