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李束为

发布日期:2016-03-22 16:17    来源:晋绥风云人物    作者:晋绥基金会
    1918年生,原名束学礼,山东省东平县人。1937年 8月参加山西抗日少年先锋队。1938年初随队编入抗日游击队,在晋南襄汾一带活动。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底在决死2纵队司令部当警卫班班长。1940年调任吕梁剧社分队长、支部书记。同年冬到延安,入鲁迅艺术学院戏剧系剧作组学习。
  贺龙(后排左)、关向应(后排右)与李束为(前排左)、李少言(前排右)合影。
    1943年1月返回晋西北,到河曲县农会当干事,做民兵和减租减息工作,并写出第一篇小说《租佃之间》,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发表。次年,调任《晋西大众报》社编辑,并负责吕梁文化教育出版社的工作。其间,他创作了《红契》等反映减租减息运动的小说,发表在《人民时代》杂志上。1947年参加临县的土地改革,代理区委书记,创作了歌颂土改斗争的小说《第一次收获》和《卖鸡》等,发表在《晋绥日报》上。1949年任中共晋西北中心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束为与夫人呼鸣合影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编审处长、文艺处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山西省文联主席、党组书记,兼任太原市文联主席,全国文联委员,中共太原市委文教部副部长,山西省文联副主席,名誉主席等职。其代表作有《租佃之间》、《春秋图》、《土地和他的主人》、《拦羊娃》、《吕梁小夜曲》、《捞河炭》等。1992年被中共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作家”称号。1994年3月4日在太原病逝,终年76岁。
1944年,“五战友”合影。左起:胡正、孙谦、李束为、西戎、马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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