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李维中

发布日期:2015-06-09 15:34    来源:《晋绥风云人物》第一册    作者:晋绥基金会
 
  1912年生,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人。1935年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参加了“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8月任第二战区战动总会晋察绥边工作委员会武装部部长,同工委及其所属游击4支队一起随八路军大青山支队挺进绥远敌占区,参加创建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斗争,不久兼任中共大青山特委委员。10月广泛开展群众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的第一地区级动委会——绥西动委会,由他担任主任,其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是动员物资,解决军需。为此他带领工作员大力宣传抗日救亡,积极动员各阶层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粮出粮、有马出马,广大民众踊跃捐粮款衣物与马匹装具;发动群众组建抗日武装和农、工、青、妇、儿及蒙古救国会等抗日团体,开展群众性的抗日活动。1939年任中共绥西地委民运部部长、萨托县县长,绥中专署副专员。1940年8月任绥西专署专员,专署辖武归县、萨拉齐县、固阳县,托和清闲、萨(拉齐)武(川)固(阳)包(头)边区政府。各级政府的一切工作一般都是在 游击行动中进行,谓之“马背政权”,在极其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粉碎了日军多次“扫荡”。特别是在1942年空前残酷的“大扫荡”后,他与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的部分党政军领导同志及所属武装部队仍然留在绥西继续斗争,并使之成为领导敌占区抗日斗争的指挥中心和后方基地。
  1948年秋在第2次绥远战役中,他兼任华北野战军第3兵团2纵队(主攻包头)随军工作团团长。其主要任务是:代表绥蒙区党委和绥蒙政府,广泛动员民众,配合军事作战;就地征收公粮,就地加工、供应部队;组织指挥担架队、支前队、抬运伤病员,运送粮食、弹药等军需物资;协助部队检查群众纪律,做好善后工作;配合部队收复失地,把敌占区变为解放区。2纵队在李井泉、周士第指挥下,神速进军包头。守军华北“剿总”副司令邓宝珊部未及应战,已兵临城下,于10月22日夜弃城而逃。我军入城后,成立了中共包头市委、市政府,潘纪文任书记,李维中任市长,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我党的各项政策,整顿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治安,镇压特务。1949年2月8日,他与杨植霖等代表绥蒙政府方面同绥远当局代表团于卓资山正式举行和平谈判,奉劝且希望绥方代表转告时任绥远省主席兼华北“剿总”归绥指挥所主任的董其武将军认清形势,及早抉择,起义投诚。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绥远省政府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财委副主任,上海中波海运公司总经理,上海海运局局长兼党委书记,交通部长水运总局局长、北方区海运管理局局长,上海港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交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等职。2005年5月30日在上海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