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女游击队员之路 我的回忆 李光清(一)

发布日期:2015-09-30 20:04    来源:《武汝扬李光清回忆录》    作者:晋绥基金会
 

一、家庭·童工·祁县女子商店

  一九一六年四月我出生于山西省祁县城东门外三合村季家窖一城市贫民家中,家里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一家人靠赁房子居住。家中有十二口人之多,有老有小。父亲终身以小摊贩卖瓷器为业,母亲是家庭妇女,给人家绱鞋、做针线活,以增添一点收入。全家人就是仅靠这一点点收入来养老抚小,过着穿不暖、吃不饱的贫寒生活。
  我十一岁时,家里生活实在太困难了 ,外婆就辞掉了在何老财家当老妈子的事,领着姨姨、姐姐和我到祁县城北关益晋纺织公司当工人,我当了童工。每天早出晚归,只带点窝窝头和咸莱充饥。特别气愤的是受尽了工头们搜身的侮辱。此时房东又撵我家搬家,无奈何全家东搬西迁,不得安宁。
  为了将来能找个工作,我迫切要求上学。全家人节衣缩食供我读了三年小学,后来又上了两年制简易师范。毕业后原一心想当个小学教员,但在那旧社会因无门路失业在家。人总是要生存的,乃联合六个和我处境相同的失业女青年郭寒冰、李春庭、何月梅、孟爱兰等,借了我伯父一百元钱在祁县城里开了个女子商店。这是一个以出售我们自己编织的毛织品为主和捎带卖点零星小百货的小小商店。一年半后,伯父因嫌不赚钱怕把他投资的一百元赔了,把钱抽走了。我们几个女青年又陷入了困境,光靠专门给人家加工毛钱活,这是难以维持生活的。父亲因受家庭生活所迫走投无路,就要以两千元白洋把我卖给一个贩卖瓷器的老板,我气得肺都要炸了。我死命地进行反抗,打闹得要同家庭绝裂,这才挣脱出来未入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