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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土改侵犯中农问题纠偏始末 (二)

发布日期:2018-03-15 17:44    来源:《百年潮》    作者:杨晓哲
杨晓哲 
    1947年的最后几天, 中共中央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召开扩大会议 (史称“十二月会议”) , 提出要反对土改中“左”的偏向。毛泽东在会上作报告, 他说:“在农村中按户数计算, 地主、富农只占百分之八左右, 中农、贫农、雇农合占百分之九十, 这个阵线不能混乱, 许多同志对此没有确定的观念。”毛泽东指出:“土地分配不能搞绝对平均。由于当地地主、富农太少就要同中农扯平, 这也是不对的。对同中农有关系的事一定要征求中农的同意。”“在土地问题上反‘左’主要是反对对中农的冒险政策, 哪怕只发生一户中农被错当作地主来整, 我们也必须十分注意纠正。”在这里, 毛泽东对康生在晋绥宣扬的“动了中农不算‘左’”进行了不点名批评。
    同时, 毛泽东对陕甘宁和晋绥的工作提出表扬:“在这次会议上, 陕甘宁和晋绥两个区域的负责同志讲话讲得很好, 很令人满意, 说明他们政治上已经成熟了。晋西北的路线, 贺龙同志、李井泉同志、习仲勋同志是正确的。”
    针对各地划成分时标准多样、普遍“就高不就低”的做法, 十二月会议制定了明确标准, 严格规定道:“地主富农在老解放区减租减息时期改变生活方法, 地主转入劳动满五年以上, 富农降为中贫农满三年以上者, 一般即可依其现在状况改变成分。”而对于中农, 则相当宽松地规定:“剥削收入在总收入百分之二十五 (四分之一) 以下的应定为中农, 以上的为富农。”说其宽松, 是与1933年的规定相比——新规定中, 中农的剥削收入比例提高了十个百分点;而按照1933年的规定, 剥削收入超过全家总收入的15%, 就算富农了。
任弼时
    12月31日, 针对各地划分成分的混乱状况, 刘少奇为中共中央工委起草了《关于阶级分析问题的指示》, 并于1948年1月12日对外发布。指示明确提出:“划分阶级应只有一个标准, 即占有生产手段 (在农村中主要是土地) 与否, 占有多少, 及占有关系相连带的生产关系 (剥削关系) 。如再提出其他标准都是错误的。追历史只能追到当地新政权建立以前三年、五年, 而不要追到太远或追几代。”
    指示发布的同一天, 在杨家沟召开的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 任弼时代表中共中央作《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发言, 这个发言是毛泽东修改过的。任弼时说:“中央最近重新发出了一九三三年的两个文件, 《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 给各地作为划分农村阶级的参考文件。这虽是一九三三年的文件, 但今天一般还是适用的, 其中关于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中央所以发出这两个文件, 是因为有些地方在定阶级成份时发生了错误, 没有掌握定阶级成份的正确标准, 把许多人的成份定错了, 弄得敌我界限没分清楚。”“划分阶级成份的标准只有一个, 就是依据人们对于生产资料的关系的不同, 来确定各种不同的阶级。”任弼时详细给出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的区分标准, 同时再次重申:“中农是我们的永久同盟者。”
由于划成分时出现偏差, 在晋绥解放区的兴县蔡家崖村, 地主、富农比例划到了22.46%。任弼时以此为例, 明确指出:“据一般的估计, 在旧政权下, 农村中平均地主占总户数约为百分之三, 富农约为百分之五, 合计地主富农共约占百分之八的户数, 百分之十的人数。”也就是说, 超过了这个比例, 必然要伤害到中农甚至贫农。
    毛泽东在事先修改任弼时讲稿时, 加上了这样的话:“兴县蔡家崖算是当地地主、富农比较集中的地方。该县多数乡村地主、富农没有蔡家崖这样多。可是蔡家崖的经验, 却给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 就是我们必须按照实际情形去划分阶级, 进行土改, 决不可将本来不是地主、富农的人们人为地划成地主、富农, 错误地扩大打击面, 打乱革命阵线, 帮助敌人, 孤立自己。这是一个极端重大的问题, 必须引起全党同志的注意。”“这里必须指出, 我提出兴县蔡家崖划错阶级成份的问题, 只是当作一个例子来说。在晋绥其他乡村, 在华北、华东、华中、东北及西北的陕甘宁边区, 如像蔡家崖那样定错阶级成份的, 或者差不多那样的, 肯定地说必定不少。一切解放区的领导同志们及所有从事土地改革工作的同志们, 均必须严肃地检查这个划成份的问题, 公开地明确地改正自己所犯的错误。哪怕只是划错了一个人, 也必须改正。”
    数据显示, 在此之前, 各地普遍把地主、富农的比例划到了20%以上:
    在晋冀鲁豫解放区, 左权县狮岩村共有180多户, 只留下8户不是“封建”, 黎城县有很多村子地富达60%以上, 至于把地富划到20%以上的则更为普遍。
    在晋察冀解放区, 普遍打击面过大, 严重伤害了中农利益, 打击面一般占农村总户数的20%左右, 占总人口的25%左右。据《谢觉哉日记》记载, 平山县“李家口村一百十八户, 去年订地富五十三户”, 占比接近45%。
    在山东渤海解放区, 各地被斗争之户数, 一般均在15%以上, 从20%至30%左右, 多者至40%, 甚至还有超过50%的。
    在东北解放区, 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一份电报中指出:“东北地主、富农即使较别地为多, 也决不会多到占人口或户口四分之一这样多。”
    在晋绥解放区, 70万人口的老区, 平均定出地富成分的户数占20%上下, 140万人口的新区 (后称“半老区”) , 平均定出地富9.9%。平均下来, 在晋绥210万人口的土改地区, 划成地主、富农的户数约占13%。
    由于规定了具体的量化标准、实际操作性强, 十二月会议决议、刘少奇起草的《关于阶级分析问题的指示》以及任弼时《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一经传达就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各地很快纠正了侵犯中农利益的错误, 将打击对象压低到了10%以内。
    这一段时间, 由于人民解放军在战场上捷报频传, 毛泽东有充裕的时间深入了解和指导解放区土改。1948年3月6日, 他在给刘少奇的电报中反思道:“无论作什么事, 凡关涉群众的, 都应有界限分明的政策。我感觉各地所犯的许多错误, 主要的 (坏人捣乱一项原因不是主要的) 是由于领导机关所规定的政策缺乏明确性, 未将许可做的事和不许可做的事公开明确地分清界限。”“我们过去有许多工作, 即未能公开地 (此点很重要, 即是说在报纸上发表, 使广大人们知道) 明确地分清界限, 又未能作系统的说明, 不能专责备各中央局, 我自己即深感这种责任。”
    1948年1月12日, 任弼时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发表《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讲话, 分析土地改革中发生“左”的偏向的原因, 提出纠正的原则和方法。
    3月14日至24日, 中共中央工委召开工作会议, 认真检讨以往工作。19日, 刘少奇电告毛泽东:“现正根据你三月六日所提各点, 由三个中央局 (指华北局、华东局、华中局——引者注) 负责同志检讨自日本投降以来的政策问题, 着重点是放在纠正‘左’倾的偏向上, 详情另告。”次日, 毛泽东复电:“此次工委和华北、华东、华中各负责同志一起, 彻底检讨各项领导工作上的错误缺点, 并由此获得纠正, 走上正轨, 极为欣慰。”
    3月20日, 毛泽东在《关于情况的通报》中重点指出:“只有党的政策和策略全部走上正轨, 中国革命才有胜利的可能。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 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 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一年后, 即1949年3月,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举行, 毛泽东在会上发言, 再次提到土改中中央没有及时出台划成分文件的失误, 提醒大家接受教训:“中央书记处, 自一中全会以来的工作, 值得批评的有两点:……第二, 是土地改革中犯了错误, 就是只有策略指示, 没有战术指示 (一九三三年文件) , 文件发迟了, 中央没有系统的说明。”
    1950年6月14日, 刘少奇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中, 有一段毛泽东修改时添加的话, 再次分析了土改中错划成分的历史背景和具体原因:“主要是由于当时紧张的政治形势和军事形势, 同时, 也由于我们的大多数农村工作人员没有土地改革的经验, 他们不知道正确地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方法, 划错了一部分人的阶级成分, 将某些富农当成了地主, 将某些中农当成了富农。”
    无论政党或个人, 在实际工作中难免犯错, 该做的不是因噎废食、止步不前, 而是吸取教训、亡羊补牢。事实证明, 总结了经验和教训之后, 1950年到1952年, 中共在领导涉及三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土改时, 有效防止了各种偏差, 没有重演失误。解放战争时期土改运动纠偏的历史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文章来源:《百年潮》杂志
    作者简介:杨晓哲 中国科学院退休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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