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林枫传略--第六章 在晋绥解放区(五)

发布日期:2016-08-26 15:24    来源:《林枫传略》    作者:穆欣
作者 穆欣
“基本问题是发动群众”
  当广大军民在边缘区展开“挤”敌人的武装斗争时,在解放较早的根据地内部,各地农民展开了规模空前的减租减息运动。
  边区处在封建剥削比较严重的晋绥两省,又多属于经济特别落后的山地。旧社会封建地主统治下的主要特点,是土地高度集中和高租重利。据调查,河曲县五花城、河北庄、夏营、巡镇、樊家沟五村,3.3%的地主占全部土地的54.5%;宁武县宁化堡103户中,两户地主占去全村1000垧土地的700垧(每垧三亩)。左云县最大的地主李郁,一家占有土地160多顷,其中有25顷 雇人耕地,其余的部分出租给佃户耕种。
  地主土地集中的过程,就是农民经济破产走向赤贫的一部血泪史。许多农民的土地被地主用欺骗、讹诈、高利贷、抵押等多种方式霸占了去,又在高额地租下受尽残酷的剥削,左云大地主李郁的家产,就是向农民讹诈而来的。他常驱使家里长工放野牛,耕在哪里哪里就成为他的地界。下石岔村郭凤基家20亩地,就是这样被夺去的。坦坡刘栓子因为贫困被迫卖给李郁12亩地,另外八亩只因“地界相连”也被他霸占去。李郁将并吞来的土地出租时,不但租率特高,每年收租还用非法特制的大斗(比一般斗大百分之五十)。因为租率特种,佃户终年劳累,所得无法果腹。曹家堡村杨文奎家,1914年租种李家65亩地,原租二石四斗,1919年又加至三石五斗,地薄租重,历年积欠,至1941年共欠25大石,便被逼迫将自己的80亩地“写”给李家。(以后周围33村农民对李郁进行清算斗争,算回被霸占的土地即有6978亩。)像这样受地主重租剥削的农民,在晋西北地区随处可见。抗战开始以后,因受日寇侵略战争的破坏,土地产量急剧锐减,租率反比战前原租率约增25%至30%。兴县、宁武一带一般租率达40%,河曲、保德诸县一般是50%,临县、离石等地区最低是37%,最高竟达80%以上,有的把产粮百分之百地交出还不够。
  高利贷的剥削同样是普遍而残酷的,也在左云大地主李郁为例,农民潘福海欠了他家三斗米,第二年春天就变成了四斗米,被讹走了30亩地;当时说明已经“清账”,不料过了一年,李郁又说潘福海还欠42银洋。曹家堡尹祥的父亲向李郁借过三吊铜钱,父子二人给他家揽了20多年长工,没有得过一文工钱,还偿不清这三吊钱欠债,最后父亲被逼把他母亲卖了28块大洋,全数交给李郁,家里仅有一张烂锅盖也被贪婪、狠心的李郁拿走了。李郁家放的高利贷,遍布四周百里以内的100多个村庄,没有人能说清楚到底有多少,最后从他家里找出的废账本就有1700余斤,拉了四大车。方山县潘家坂的刘司动,1921年借了地主李云河一石米,作价40元,以三眼窑和24亩地的老契做抵押;第二年利钱换不起,押了二亩地;第三年又押了一亩水地;第四年押了12亩地;第五年一算账,连本带利还欠地主家30元;偿还不起,拖到1928年又成了40元,结果把三眼窑卖给李云河,院里几棵树也白白被霸占去。真像民间流传的歌谣所说的:“八斗九年30石,十个骡子驮不完,25年整一万,升升合合还不算。”
  只有废除这种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额高租重利,才能提高广大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早在抗战初期,战动总会和牺盟会,就曾组织农民实现《抗战建国纲领》上所规定的“二五”减租。但因当时阎锡山集团的阻挠压制,地主的抗拒破坏,农民并未得到很多利益。新政权建立后,为了支持长期抗战,激发农民参战和生产的热情,晋西北行署曾在1941年4月1日颁布过一个《减租减息暂行条例》。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决定指出:承认农民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抗日要求的,一部分开明绅士并且是赞成民主改革的。“故党的政策仅是扶助农民减轻封建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更不是打击赞成民主改革的开明绅士。故于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故于保障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之后,又须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只是对与绝对坚决不愿悔改的汉奸分子,才采取消灭其封建剥削的政策。”2月4日,中共中央又向党内发出《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指示》。指示指出,前项决定的基本精神,是先要能够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后,还要让地主能够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后,还要让地主能够生存下去,所以在经济上只是削弱其封建部分而奖励其资本主义部分。目前严重的问题,具有许多地区并没有认真实行发动群众对地主的斗争,党员与群众的热情,都未发动与组织起来,这是严重的右倾错误。
  中共晋西区党委根据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决定发动群众为全区中心工作,开展减租减息斗争。这年9月20日,晋西北行署同时颁布了《晋西北减租交租条例》和《晋西北减息交息条例》。这两个条例公布试行后,11月6日又经晋西北临参会修正通过,再由行署正式公布。行署制定这两个条例时,贯彻中共中央土地政策,紧紧把握既减租减息,同时又保证交租交息的原则。11月,高干会期间,结合晋绥边区开展减租减息情况,研究了刘少奇关于群众运动的几次报告,把减租减息定为1943年晋绥边区的三大任务之一。1943年1月28日,晋绥分局发出《1943年晋西北群众工作的指示信》,对游击区和内地区的群众工作,提出了不同的任务和要求。
  从这时直到1945年春,边区农民响应晋绥分局和晋绥行署的号召,展开了一场热烈的减租减息斗争。后又开展查租运动,以保证减租的彻底实现,并把减租斗争推展到新解放区。在减租大会上,农民群众和地主进行说理斗争,清算地主的无理剥削,以期减租减息的彻底实现。经过说理斗争,大多数地主都减了租,把多收的租子退出,非法夺去的土地退回。但有少数顽固地主,仍用各种收发欺骗威胁农民,甚至夺地进行报复,造成“减租三斗,失地三垧”的情况。然而,农民团结起来,万众一心,与不法地主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减租减息的法令,终于依靠成千上万有组织的群众力量得以实现。
  减租减息提高了农民进行生产和对敌斗争的热情,直接促进了根据地生产建设。兴县三区农民在减租后举行庆祝大会,,青年农民雷狗碰高兴地拍着一个民兵的肩膀说:“这一下可好了,把祖宗三代的老穷根也抽了!”一个50多岁的老农欢欣若狂地高声喊叫说:“龟壳子打破了,几辈子的穷根子一下子挖断了!”根据兴县、临县、岢岚等16个县不完全统计,在37700多佃户中,减租59960市石,退租(地主强迫非法多收下的)27000市石。清债方面,据11个县不不完全的统计,10892户债户,清出粮食255000市市石,银洋15万元,,农币(晋西北农民银行发行的货币)1800万元。全区农民10万多户参加了这场斗争,农会发展了17万会员。
  经过全体军民的共同努力,晋绥边区的群众工作与敌对斗争、生产建设取得了去打成绩。1943年7月1日,林枫在接受《抗战日报》记者采访时发表谈话说:“去年高干会议以来,我们的工作是有很大的成绩。对敌斗争是开展的,民心与士气是振奋的,我们地区是没有再缩小,相反地扩大了。生产建设更加发展了,生产情绪空前的高涨,广大人民和机关部队的生活提高了。精兵简政以后,部队更精干,下层更加强,工作效能更提高了。整顿三风在深入地进行中,显然我们的思想在提高,工作作风在改变,党内党外的团结更巩固。这些成绩是由于执行党中央的政策,贯彻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及其思想的结果;是由于晋绥边区的人民更加团结,党的领导更加一元化,步调一致,万众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接着他严肃地说:“我们共产党人绝不许可有丝毫的自满,绝不许可由于点滴的成功而发昏。如果因为获得了小小的成绩而骄傲起来,跟着就来的必然是挫折与失败。”
  1943年9月,晋绥分局召开群众工作会议。在各级党委整风的基础上,对十个月来边区群众作了总结。林枫主持这次会议,并且在会上讲了话。会议认为,自从1941年1月晋绥分局发出《关于群众工作的指示》后,各级党委就根据 农民群众当前最迫切的经济要求,在群众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进行了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减租之前,农民被地主富农剥削的租额一般高达粮食产量的百分之四十至五十、最高的百分之六十。减租减息运动中,按照政府的法令实行了“二五”减租。过去农民普遍受地主高利贷的剥削,也按政府的规划清理了旧债。这时,顽固地主采取夺回土地的手段来威胁农民,破坏减租运动。于是政府又发动群众进行反动地主夺地,保障农民的永佃权的斗争、在这一运动中,农民初步认识到地主阶级的剥削本质,懂得了必须向地主进行斗争的道理,并且在斗争中得到了实际利益,阶级觉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某些干部在减息运动中存在恩赐观点和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的作风,而因群众发动得不够深入,农民的顾虑还没有完全打消,发生了减租不彻底和明减暗不减的现象。
  会议期间,10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发出了《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指出了减租、生产、拥政爱民等政策的重要性及在贯彻执行中所应掌握的原则与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十一”指示传达以后,各级党、政、群众团结,派了大批干部深入到农村,加强中共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他们结合秋收,深入群众,访贫问苦,召开小型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宣传十大政策。群众工作会议结束以后,为减租为中心内容的群众运动更向前发展,到1944年春耕前,根据地内各县的减租大约完成了百分之七十至八十,兴县完成了百分之九十。广大农民在这场斗争中组织起来,基本群众取得了政治优势。在群众斗争中又健全与扩大了农会组织。他们亲身体验到,在共产党领导下,用自己农会的力量向地主作斗争,是可以取得胜利的。
  1944年8月28日,晋绥分局又发出了《关于今年普及减租运动深入群众工作的指示》,使发动群众减租减息运动更加广泛和深入了一步。对于已经实行了减租减息的地区,经过动员展开了查租查息运动,对减租尚不彻底的地区,则以教育提高农民的阶段觉悟为主。提高生产情绪,发展与巩固农会组织,改造基层政权,并把发展民办运动和生产运动结合起来,开展劳武结合的变工合作运动。对地主则进行了适当的争取团结工作。尚未减租的地区,普遍开展减租减息斗争,同时进行了退约、换约、抽债约赎地等工作。
  边区的减租减息运动虽然取得了很大胜利,但是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各地群众运动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直到日本投降前夕,老地区还有三分之一地区没把这项工作做好。由于某些干部强迫命令、包办代替作风造成的减租不彻底和明减暗不减的现象相当普遍。同时区对敌斗争等项工作比较起来,在相当长时间内,对于发动群众工作有所忽视,抓迟了些。在这个问题上是有不少教训的。
  林枫参加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根据七大放手发动群众的路线,回顾晋绥边区发动群众工作,曾在延安“晋绥问题座谈会”上说:1940年是比较混乱的一年,1940年秋冬秩序恢复;地委书记联席会议提出武装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1941年还是继续这些建设,比较摆开点局面了,这些建设是有成绩的。但有个大问题,从路线观点上看,没有特别强调发动群众,这是不对的。因此在当时工作上,1941年冬没有发觉了这个毛病。1942年春就以发动群众为中心,减租减息,根据中央土地政策搞。1941年还没有了解建设根据地的基本问题是发动群众,把各种工作平摆开;1942年决定了,但没有做。搞成个调查年,把这个工作耽误了。1943年以后执行了正确路线,这是中央给的,少奇同志给的。中央有决定,少奇同志从华东回来,路过时讲了发动群众的意见。在他批评帮助下搞的,不是哪个人高明。
  在这次座谈会上,林枫深刻地谈到他在晋绥边区领导发动群众的体会。他说:这几年只坐了几项工作,主要两项是发动群众和整风学习。整风学习对干部思想作风改造上起了作用,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增加了,减租生产,民兵爆炸要和整风相结合,发动群众是物质力量,减租提高了干部的群众观点。过去忽视发动群众减租生产,忽视发动群众就是未认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假如没有干部思想的改造,就不会有彻底的减租。过去减租是从上而下的,不是群众起来自己解决自己,而是“我来解放你”,这是资产阶级的群众的观点。及至真正有了群众运动,在运动中教育了干部,改造了干部思想。有些同志在整风中未解决的问题,在减租中解决了。如张初元当劳模时是支部组织委员,但其原则性相当强。劳务结合不是我们创造的,是从他那里来的。这证明打开了一个地方,什么工作最重要?发动群众最重要。如改造政权,以前选上了贫苦的不干,群众发动起来,他就要政权;有了财产他就要武装,民兵也搞起来了。这一件办好,根据地就有根了、因此建设根据地的基本问题是发动群众,而发动群众的关键,是群众最需要的。首先是经济——减租。
 
本站编辑:姚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