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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扶贫攻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发布日期:2016-02-01 11:08 来源:《吕梁日报》 作者:晋绥基金会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公司与农户的桥梁纽带,在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力、培养农民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管理、人才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重视解决。”1月30日,正在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张海平在代表驻地接受采访时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储藏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完成互助目的的一种组织,拥有一定的组织框架,合作社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肩负一定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力度的加大和补贴政策向经营主体的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生产的同时,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越来越凸显。通过调研,张海平发现,由于合作社注册门槛低、不收费、不年检、没有注销机制,导致“空壳合作社”大量存在,这些组织只享受政府补贴,没有真正按程序运作。有的合作社,成员不参与合作社的管理,财务不够公开透明,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合作社人才缺乏,科技水平低,缺乏核心竞争力,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
“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我们农业产业化未来的发展,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其的监督管理,比如,在登记颁证时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单位的真实性,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申报要求把关,对投入运营的合作社,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对经营效益好,确实有带动作用的合作社给予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推进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使其在全市的农业产业化、扶贫攻坚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张海平建议说。(本站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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