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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中
发布日期:2015-06-09 15:34 来源:《晋绥风云人物》第一册

1948年秋在第2次绥远战役中,他兼任华北野战军第3兵团2纵队(主攻包头)随军工作团团长。其主要任务是:代表绥蒙区党委和绥蒙政府,广泛动员民众,配合军事作战;就地征收公粮,就地加工、供应部队;组织指挥担架队、支前队、抬运伤病员,运送粮食、弹药等军需物资;协助部队检查群众纪律,做好善后工作;配合部队收复失地,把敌占区变为解放区。2纵队在李井泉、周士第指挥下,神速进军包头。守军华北“剿总”副司令邓宝珊部未及应战,已兵临城下,于10月22日夜弃城而逃。我军入城后,成立了中共包头市委、市政府,潘纪文任书记,李维中任市长,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我党的各项政策,整顿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治安,镇压特务。1949年2月8日,他与杨植霖等代表绥蒙政府方面同绥远当局代表团于卓资山正式举行和平谈判,奉劝且希望绥方代表转告时任绥远省主席兼华北“剿总”归绥指挥所主任的董其武将军认清形势,及早抉择,起义投诚。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绥远省政府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财委副主任,上海中波海运公司总经理,上海海运局局长兼党委书记,交通部长水运总局局长、北方区海运管理局局长,上海港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交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等职。2005年5月30日在上海逝世,享年9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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